余华近几年在互联网上非常火低息股票配资。
不管是与莫言史铁生的友情为人们津津乐道,还是他的“人间清醒”发言,甚至是让他活着的《活着》。
这些都成为了中文互联网上的一种文化符号。
大家对余华的印象或许是“潦草小狗”,或许是《活着》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。
但是童年时和年轻时的余华的经历,同样让人哭笑不得,精彩万分。
【“生活是痛苦的白天,死亡是凉爽的夜晚。”】
余华是一个自由作家。
展开剩余91%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,长于浙江海盐。
余华说自己小的时候和自己的同学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区别,他很爱闻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。
那时候余华和自己的哥哥整日在病房外面玩耍,他的父亲就在一墙之隔的地方做手术。
每次父亲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,白色的防护服被血浸透,一身红,有时候口罩上帽子上都是血。
那时候余华看着浑身是血的父亲,听着夜晚的哭声。人的生生死死过早地袒露在一颗幼小的心灵前。
他比别的孩子更早地认识到了人的生老病死的过程,这或许直接影响了他日后对于死亡和痛苦毫不避讳的描写。
《活着》里形形色色的角色,到最后只剩了一堆坟和富贵老黄牛。余华的“心比较硬,手比较狠。”
就在余华家对面是一个太平间,上面有很多树,隔壁是厕所。
每次要上厕所的时候,都要从太平间门口走过,太平间是没有门的,余华进去过。
童年炎热的夏天里,小小的余华在死人躺过的水泥床上睡过午觉。
他没有恐惧,他觉得里面特别凉快。
余华的小说《第七天》里的太平间破了一个大洞,或许正来自于童年对于太平间的记忆。
【“怎能忘了故乡”】
“虽然我人离开了海盐,但我的写作不会离开那里。我过去的灵感都来自于那里,今后的灵感从会从那里产生。”
“虽然我人离开了海盐,但我的写作不会离开那里。我过去的灵感都来自于那里,今后的灵感从会从那里产生。”
余华在自传里这样写到。
余华的少年时代,和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同龄人一样,学校是不上课的。
接触文学和语言的主要机会,来自于满街的大字报。
恢复高考后余华报考了两次,均没能成功被录取,这让他死了上大学的心,进入了卫生院。
他们镇上的武原街卫生院,是一个拔牙的医院,余华在这里成为了一名口腔科医生。
这是余华父亲乐于见到的,安稳,同时还有升迁到人民医院的可能,是一份让人满意的工作。
余华却不喜欢。
余华从初中到高中过了四年轻松自在的生活,现在突然让他每天上八小时的班。
对于余华来说最印象深刻的就是他在拔牙的时候,其他在文化馆工作的人经常在大街上出现。
他很羡慕他们为什么能不上班,一问文化馆的人说这就是我们的工作,于是余华觉得这份工作很适合他。
上班对余华来说简直是种折磨,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写作,当专业作家,动力就是不想上班。
想当作家的余华很难善待那一张张的红口白牙,拔牙的顾客难免要深受其害。
1982年的一天,余华的邻居周勤特地找到了余华看牙疼。
余华很快做了检查之后说,要把病牙拔掉。拔牙的时候一直血流不止,而且牙齿一直很疼。
过了几天他去找余华,余华重新给他看过之后说,你的坏牙还在,要先把好牙拔掉再拔坏牙。
邻居半信半疑向别的医生求证,其他医生说别听他的他就是拔错了还要狡辩。
因为卫生院上下班纯靠自觉,余华上班经常迟到,院长几次教育没有办法,安装了一个铃。
此后的其他青年就把这个铃叫做“余华铃”。
【“我走在秋天的北京的街道上”】
那个时候余华迫切地想离开卫生院这个环境,不再拔牙。
他觉得如果自己余生要一直困在这个地方的话,人生一点意思都没有。
那个时候余华非常努力地写作。夏天的时候,极其炎热的天气里他怕蚊子咬,于是穿着牛仔裤和到膝盖的雨鞋。
上身光着膀子,拿着一个父母淘汰下来的小电扇,始终吹在背后,手上绑着干毛巾,怕打湿稿纸。
为了梦想挥汗如雨的他一开始却并没有受到认可。
余华的哥哥说那时候他的信箱里如果有啪的一声落了下去,一定就是余华的退稿信。
但是余华并不甘心,仍旧不知疲倦地看小说,业务书却看得少。
领导向余华的父亲反映这个问题,父亲再三给余华做工作,但是余华不听,继续做自己的事情。
其实得不到家里人认可的同时,写作真的很辛苦,余华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。
但是不行,他就用恐吓的方式威胁自己,如果不写作就要拔一辈子牙。
白天拔牙,晚上写作,余华在牙科医生的岗位上一干就是五年。
【“时来运转”】
直到1982年一天下午,一个从北京打来的长途电话,改变了余华的命运。
这个电话是北京文学院的副主编周雁如打来的,说余华寄来的三篇稿子他们都很喜欢,只是有一篇需要改一下。
当周雁如问余华能不能去北京时,余华的第一反应是谁给他出路费。
文学院包揽了余华的路费住宿费,甚至还有补助。余华连忙买了张站票就去了北京。
小说《星星》是余华发表在《北京文学》上的处女作。
文章中热爱小提琴的小男孩星星梦想成真,写小说的余华也获得了成功。
从北京回到海盐以后,余华被调到了文化馆。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。
他此时感到传统的文学创作方式已经无法表达他内心的激情,与此同时他读到了杰克伦敦的给一个文学青年的一封信。
在此之前余华读过无数大作家给文学青年的信,对他来说都没什么用,唯独这封信打动了他。
“宁愿读两行拜伦的诗,也不要读现在发行的作品。”
“宁愿读两行拜伦的诗,也不要读现在发行的作品。”
余华恍然大悟,现在的文学杂志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垃圾,只有一点被垃圾包裹的珍珠。
舍弃所有心理负担的他开始写自己想写的故事。
在文学期刊《北京文学》上,余华发布了一篇普通读者难以读懂的小说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。
这篇小说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,此后又有一连串同样风格的作品问世,余华从此成为“先锋派”的代表作家。
时过境迁,现在的余华依旧和年轻时一样,有话直说,坦率直白。
夸赞好友莫言的书会爆粗口,说“写的真他妈牛逼”。同时也会怀念史铁生,怅然地说可是铁生已经不在了。
敢爱敢恨,敢想敢做低息股票配资,同时带着作家的天然敏感。余华能写出那样的文字,也是不足为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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